编辑: ACcyL | 2019-07-01 |
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4. 纪律与保密事项 4.1 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作弊,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响应供应商,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2 获得本谈判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若有要求,谈判后,响应供应商应归还谈判文件中的保密资料. 5. 保证 5.1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因提交的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所引起的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除非有特别规定,响应供应商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若违反,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 本项目报价费用 6.1 各供应商应承担与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报价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所有. 8. 业主配合的内容 8.1 为配合本项目的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响应供应商应列明需业主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调试、验收等)和具体要求. 二 谈判文件 9. 谈判文件的组成 9.1 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要求、招投标的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等的书面说明.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 通用合同书条款 第六部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注: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该澄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谈判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 11.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11.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 11.3 供应商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1.4 本项目不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