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1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陕西龙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调理食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陕西龙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张少利 联系人 李云龙 通讯地址 咸阳市沈兴南路聆水居小区2号楼1单元 联系电话
15353756789 传真 / 邮政编码
712000 建设地点 咸阳市武功县工业园区南显村 立项审批部门 武功县经发局 批准文号 2018-610431-13-03-071949 建设性质 新建 技改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1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320 绿化率 (%) 12.3% 总投资(万元) 15100.6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8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及由来 陕西龙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加工烧烤类、丸子类、调理类产品的现代化企业,该项目位于武功县工业园区内,项目西邻陕西金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邻雷家庄村,西邻空地,北邻邰工二路. 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陕西龙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我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所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成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
2、项目分析判定情况
2 .1 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武功县工业园区邰工二路,为食品加工类项目,主要生产速冻调理食品和丸子系列产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本项目得到了武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610431-13-03-071949确认本项目建设,武功县国土资源局以武国土资字【2019】51号关于陕西龙门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确认本项目符合武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2 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武功县工业园位于武功县南部,是2006年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县域工业园,大部分位于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部分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外,总面积9.1757km2,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以食品医药、装备制造、彩印纸包、钢构建材四大支柱产业为主,兼有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技术研发等产业.2015年5月,武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咸阳市规划设计院编制《武功县县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2030)》,2016年12月,原咸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位于园区南部,项目建设与《武功县县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详见表1.项目与园区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5-6, 表1 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要求管委会严格把好项目引进关.要求入园项目应符合规划,且有助于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