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1 |
负责灾民的安置和生活救济,做好灾前的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应急储备;
负责救灾捐赠的组织、接收和管理,对救灾款物和救灾捐赠物提出分配方案,并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指导灾民住房重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本级应急救灾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下拨各项救灾资金,监督救灾款的管理和使用. 市水利局:及时掌握受灾地区江河的水情,特别是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时,及时提供河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受灾情况. 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组织江河水文测验,负责江河水文情报预报和发布水文信息工作,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市总工会:负责对灾区实施 送温暖 工程和 困难职工 帮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双联 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防灾减灾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组织全市青少年社团参与灾区救援和帮扶工作. 市妇联:负责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做好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协同各有关部门对灾区开展救援工作,并负责做好妇女儿童灾后的心理辅导.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运输. 河池公路局:负责提供公路交通的受灾情况,及时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有关设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灾民住房重建的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灾后公共设施和灾民住房重建用地的审批,并提出建房用地费用的减免政策.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后恢复农业生产以及所需种子、化肥等物资调剂和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灾区各种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负责灾区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市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物价局: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其它行政手段调控物价,保持灾区内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指导灾区恢复水产畜牧业生产.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校舍的受灾情况,指导各地做好受灾学校校舍的修复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秩序.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指导灾民新村的卫生设施建设. 市科技局:负责对灾区恢复生产进行科学技术指导. 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救灾急需的木料,指导灾民新村的沼气建设. 市粮食局:负责及时做好救灾所需粮食的供应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的预测、预警信息,提出防御地震灾害的对策与建议,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对暴雨、洪涝、台风、冰冻、干旱、大风、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提供防御对策与建议;
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对灾区食品、药品安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市人防办: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受灾城区市政设施防涝排险、灯光亮化和燃气供应网点及风景名胜区等的监管工作. 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境外及华侨对灾区捐赠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河池日报社:负责报道灾区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河池分公司、中国电信公司河池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河池分公司:负责灾区通讯设施恢复建设,保持机械性能良好,通讯畅通. 河池供电局:负责灾区的供电工作,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供电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和生产生活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河池分公司:负责组织灾前保险和灾后理赔工作. 河池军分区、武警河池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救灾需要,及时支援地方抢险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2.3 专家评估组 市减灾委设立专家评估组,对全市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市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