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1

二、金属制品业 中的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中的 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定襄县晟林锻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委托我公司正式承担此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对项目场址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了工程建设内容和工艺,收集了当地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定襄县晟林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4月23日,在定襄县召开了《定襄县晟林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根据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评价单位在充分消化和认真理解的基础上,并在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收集了有关资料,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完成了《定襄县晟林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请定襄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审批.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属于定襄盆地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该区域植被覆盖度较好,侵蚀程度为轻微度侵蚀,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生境敏感性为轻度敏感,生态环境综合敏感程度为轻度敏感,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一重要,营养物质保持为比较重要,水源涵养区域为一般重要,该区城属生态服务功能一般重要区. 本项目厂区位于忻州定襄县蒋村乡蒋村东南750m处工业区,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场地内进行,无新增用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内的地形、地貌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气的产生,对所产生的废水、固废进行集中处理,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成后,企业加强厂区绿化系统建设,厂区内除料场外地面实施硬化,裸露部分全部绿化,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符合该区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要求.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忻气防办发[2018]1号,定襄县2017年1-12月主要污染物NO

2、PM

10、PM2.5年均值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体为牧马河,根据《2016年忻州市环境状况公报》,牧马河北胡监测断面2016年水质类别为Ⅳ类,不能满足《山西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控制断面水质目标》(2020年目标)Ⅱ①本项目职工共20人,均为当地村民,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用水量按2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4m3/d;

②厂区绿化面积为105m2,用水以0.28m3/m2・a计算,绿化用水为非采暖期,则绿化用水为29.4m3/a. ③厂区道路、硬化场地面积为200m2,洒水用水以0.5L/m2・次,2次/d计算,年洒水天数为非采暖期150天,则用水量为42m3/a. 8.1.2排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厂区厕所采用旱厕,作防渗处理,集中的大小便农民用作农肥使用.本项目生活污水为职工日常的洗漱废水,产生量为0.32m3/d,难以收集,随即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实现废水零排放. 本项目用、排水情况见下表,水平衡见图1. 表8 项目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内容 用水定额 指标 用水量 废水量 年用水量 年产废水量 备注 职工日常用水 20L/人・d 20人0.4m3/d 0.32m3/d 120m3/a 96m3/d 300d 绿化用水 0.28m3/m2・a 105m2 0.14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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