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1 |
(二)甲方结清已经产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上述项目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方、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
(四)甲方将相关费用缴结票据交付乙方;
(五)移交房门钥匙;
(六)其它: 第九条 相关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逾期 日未交接房产,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二)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逾期 日未按约定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乙方应按累计逾期未付部分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未按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因甲方责任导致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因乙方责任导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
甲方不解除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二)本合同有效证件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包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产权登记机关、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