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1 |
一、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医院锅炉房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备更换. 2.招标内容: 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文件CJJ/T
146 ―2011的规定: 可燃气体探测器3年更换一次,紧急切断阀(电磁阀)10年更换一次 . ②概况:我院普通部真空热水锅炉房,安装了一套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其所使用燃气报警主机和探测器都均已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
普通部真空热水锅炉房的紧急切断阀(电磁阀)存在故障. ③要求: 更换所有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报警主机和探测器、更换真空锅炉房有故障的紧急切断阀(电磁阀),本次更换施工期为15天. 承担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发生系统设备故障或损坏,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维修. 应具备燃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由投标人自行委托设计单位)、投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文件CJJ/T
146 ―2011》要求施工完成后签字确认. 3.工程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50号金山医院普通部.
二、设备情况说明 普通部真空热水锅炉房:探测器12个,报警系统1套,已经达到使用寿命年限.电磁阀1个有故障需更换.
三、投标报价 本次更换改造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交钥匙工程)报价和结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及相关的材料费、工时费、利润、税金、检测费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等,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表 更换设备明细表 部位项目 数量(个) 综合单价(元) 小计(元) 普通部真空 热水锅炉房 探测器
12 报警器主机
1 紧急切断阀
1 合计(元) 表中数量为实际数量以各投标人编制或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文件CJJ/T
146 ―2011》要求的系统竣工图.
四、招标限价、付款方式及质保期说明 本次锅炉房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备更换招标最高限价4.2万元. 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完工,经双方现场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金额的97%,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质保期为一年,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实地考察后作具体实际维修报价和详细维修说明等. 2.施工时现场人员安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因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因是涉及锅炉供气,中标人工作的时间安排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不能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保障人员充足性,如有特殊安排,双方协商解决. 4.本次更换改造内容的质保期为一年,从双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 5.在质保期内,接到故障报警电话后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报修,并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
如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须提前告知招标人管理人员以采取其余手段确保安全.如果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拖延解决故障,招标人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人正规有效的发票及付款资料的5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则按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中标人. 2.中标人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负责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中标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由招标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中标人施工时,应实地考察,如果因未进行现场踏勘,或者是拆除施工不当而导致设备损坏的,中标人应免费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如产生不良连锁反应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经济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5.在质保期内,如遇紧急抢修,中标人响应不及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累计达到3次,之后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扣除质保金额的10%,直至质保金扣完. 6.如因中标人维修能力不足导致设备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如产生了连锁不良反应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