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调整目的、主要任务
一、调整目的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可利用未利用地调查评价、建设用地批后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普查等成果基础上,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对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更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高效、用地空间布局更优化、 多规合一 更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等目标.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主要任务 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四个方面: 1.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 2.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 十三五 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3.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4.划定 三线 ,推进 多规合一 .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优先划定 三线 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在 三线 划定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 底盘 ,推进 多规合一 .
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确保州级调整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其他相关指标总体稳定、适度微调.
二、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州级调整下达指标,适度调整建设用地指标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有序增长,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通过城乡统筹、盘活存量、内涵挖潜,解决发展用地指标的不足.保护优质农地资源和必要的生态空间,重点做好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调整,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贯彻落实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衔接全县城镇体系、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扶贫、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用地指标向全县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给予倾斜,推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
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7、《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
8、《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