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01 |
一、二期、三期、龙文片区和北部片区,目前,
一、二期已引进企业102家,其中台资企业40多家,行业包括机械、家具、眼镜、服装、文具、食品等;
开发区三期和龙文区落户的企业89家,其中蓝田三期25家,龙文片区64家,入驻企业主要为食品、电子、家具、彩印等行业;
北部片区已完成土地已平整,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蓝田开发区项目合同总投资4.087亿元,其中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投产40家,实现规模工业产值77.5亿元. ①开发区内道路建设:开发区内道路主,次干道之间形成完整的方格网体系,主干道36m宽,次干道24m宽,可满足企业对外交通运输的需要. ②供电设施:蓝田开发区现有一座220kv的东区变电站和一座110kv的蓝田变电站双回路供电网络,可满足企业用电需要. ③污水处理厂: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5月18日停止运行,蓝田开发区、龙文开发区污水处理业务将由东墩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东墩污水处理厂位于龙文区东墩村,东墩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40万m3/d,分三期建设(一期、二期各13万m3/d,三期14万m3/d),主要服务为蓝田开发区、龙文开发区,管网布设情况见附图5,项目污水纳入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 2.3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2.3.1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
2000 年2月29 日漳政[2000]综31号文,项目经污水厂处理后排放的废水为九龙江西溪段(漳州一水厂取水口下游200m至西溪桥闸水头河段)主要功能为渔业、工农业用水、景观用水,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附图6:漳州市所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水质标准. 详见表 2.3-1. 2.3.2大气环境 根据2000 年2月29 日漳政[2000]综31号文,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见附图7),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2.3-1. 本项目大气特征污染评价因子主要为颗粒物、HCl、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相关污染物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浓度限值;
②项目除锈剂中挥发的HCl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 确定评价标准 ,参照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
③挥发性有机物则根据2018年9月实施的《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等3项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以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评价标准,由于目前没有 非甲烷总烃 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244)提出 目前我国目前没有 非甲烷总烃 的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