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1 |
九、卫生 中的
111、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 ,本项目新增床位140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019年4月,宁武县人民医院委托我单位承担此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全面对工程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周围污染源、存在的敏感因素以及拟建项目的工程内容、拟建场地等进行了全面调查,积极收集了有关的信息资料.在此基础上遵循有关环评规定,根据国家、省、市各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宁武县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医疗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 2019年6月25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了 宁武县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医疗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技术审查会,我公司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完成了《宁武县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医疗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报送忻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报请审查. 1.2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2.1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2013年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第一类鼓励类 三十
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第29条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忻州市宁武县玮七路与滨河北大街转角处,占地为国有建设用地.截止目前,本项目所在地尚未划定生态红线.按照生态红线划定原则,用地范围及周边1km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殊敏感区;
项目符合宁武县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
因此其选址不在当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本次评价收集了宁武县2018年县城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平均值,根据 2018年宁武县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数据分析可知,2018年宁武县城区除CO、O
3、SO
2、NO2浓度未超标外,PM
10、PM2.5年均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
10、PM2.5超标的主要原因是:1.城区内仍有大量居民燃用原煤,散煤燃烧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中;
2.监测点位位于城区,汽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中有害物质较多,对区域环境影响严重;
3.北方气候干燥,春冬季节风沙较大.以上各种因素是导致宁武县城区PM
10、PM2.5超标的主要原因.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对控制扬尘污染及提高城区绿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综上,本项目实施后不会恶化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在忻州市宁武县玮七路与滨河北大街转角处,拟用地面积为6856.94 m2(10.29亩),新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0700m2,新增床位140张,项目资源消耗量减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重污染类项目.项目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1.2.3项目选址可行性判定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玮七路与滨河北大街转角处,总占地6856.94m2.根据宁武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本项目占地属于 G1地块―公园绿地 ,但依据宁武县自然资源局 宁自然资函【2019】17号 文的说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已于2013年全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