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1 |
一、招标编号:JAZB15MZHG08803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仪器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102 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监测仪器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数量:1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烟气分析仪、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或代理销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采用其它方式报名的,须另交 5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款到即发.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或其它方式.(凭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其它方式报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导致的后果). 收款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县支行 账号:7367
5774 9302 财务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
电话:0753-2390869 注:此账号只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七、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 招标文件 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