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1 |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文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批准有关信息发布等. 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 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发布和报送;
指导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指导重点企业编制 一厂一策 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响应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督导检查组.由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交警大队、县教科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电视台、新闻办及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企业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引导舆论.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编修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各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6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负责组织本乡镇辖区企业、各基层站所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并确保执行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按要求实施降尘、停工等措施;
负责辖区内裸露土地的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
负责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政府办:负责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 县委组织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配合县政府应急办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委宣传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电视台、新闻办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纪委监委: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环保局: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