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1 |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与甲方签订就业协议后,享受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给予补助,三年共补助3万元.专项补助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培养院校,由培养院校为每个学生开设专门账户,每年补助经费打入学生个人账户,按照学生完成学业和履约进度,分段支付.其中1.5万元学费补助,每学年0.5万元.1.2万元生活补助,每学年0.4万元,0.3万元岗前培训费,用于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录取的考生参加就业岗前培训费用. 第八条 乙方在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即定向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第十条 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第十一条 在服务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