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1 |
2016 年6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新昌县技工学校 地址:七星街道磕山路25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5-
86287588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75―86252333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新昌技师学院建设工程―新昌县技工学校校区看台、风雨操场新建、原运动场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七星街道磕山路250号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新昌技师学院建设工程―新昌县技工学校校区看台、风雨操场新建、原运动场改造工程:该工程新建看台建筑面积1048O,高度11.65m;
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442O,层数一层,高度15.949m;
原运动场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3170O.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类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1.11 分包若投标人不具备该项目钢结构、塑胶跑道部分的施工资质条件,钢结构部分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塑胶跑道部分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落实专业施工单位,并提供相关资料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其它的不得分包.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5日15 时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陆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注: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