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01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两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镇原县财政局.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两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六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两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相关资料提供原件现场进行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图彩页),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所有内容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人印章(红色鲜章),属原件复印而来的,复印件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 字样或加盖 与原件一致 条章.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使用由庆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的文本)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施工总平面图;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1.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造价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取费标准四类四级乙,投标企业不再编制预算,只须在招标人控制指标基础上自行上下浮动,并注明浮动额及浮动率. 13.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ll项所规定的方式. 13.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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