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1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2.3 省外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当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手续. 1.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9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0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评标办法 (5)技术参数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工程造价文件;
(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 项目管理机构;
(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资格审查资料;
(9) 其他材料;
①省外企业进甘投标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