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01 |
参加会议的有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的代表.验收组现场对该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固废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调查单位对该项目验收调查情况的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大地村6组建设.建设内容:对公司1#2#和3#4#玻璃窑炉进行烟气治理工程改造.建设2套烟气治理装置,采用高温电除尘+SCR工艺.包括除尘、脱氟、脱硝三部分.同时,依托或新增办公、辅助等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11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0.4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7年11月,原宜宾市环境保护局以宜市环函〔2017〕449号文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固废环保设施及采取的措施:窑炉检修产生废弃耐火材料及烧结物、除尘器收集灰渣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暂未产生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产生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和规范,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档案资料齐全,制订有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设有环保管理机构.
三、验收调查情况 2018年9月,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对窑炉(1234#)烟气脱氟脱硝除尘治理项目固废环保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调查结果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审阅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该项目基本满足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固废环保设施通过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营运期间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组长: 副组长: 2019年4月25日 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宜市环验〔2019〕18号 同意验收组意见. 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窑炉(1234#)烟气脱氟脱硝除尘治理项目在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固废环保设施符合环评有关要求,经现场检查,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工作要求:
1、加强营运期间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经办: 审核: 签章审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