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01

1 产业政策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本项目所生产的产品、规模、工艺及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之列,视为允许类.且项目已取得西安市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备案确认通知书(见附件),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符合

2 与《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市政办发[2018]20号)符合性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电磁线圈的制造,不属于《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中限制和禁止类的企业. 符合

3 《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试行)》的通知 本项目不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之列 符合

4 本项目与《西安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总体规划》、《西安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控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规划内容 项目情况 产业定位 实现集综合商业配套区、中型企业聚集区、小企业聚集区、标准化厂房区、企业孵化区五大功能齐全的专业化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本项目选址于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电磁线圈的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符合 用地性质 根据《西安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 项目位于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振兴北路以东,沣五东路以南,振兴一路以西,丰四东路以北,项目主要为汽车零部件及电磁线圈的制造,用地性质符合一类工业用地要求 符合 允许、限制、禁止引入项目 ①基本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与汽车零部件生产相关的企业;

②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二级的允许类生产企业;

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三级的限制、禁止类生产企业;

③禁止引进电镀及污染较大的化工类项目(但可以引进少量与汽车零部件产业相关的单纯混合分装及稀释类的污染较小的精细化工,如油漆分装,清洗剂、防冻液和相关的润滑剂的合成,高浓度化工产品的稀释,水溶活性涂层材料的生产等);

④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相应规模经济的项目;

⑤禁止引进高污染、风险大的企业和项目. ①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电磁线圈的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②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③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及其他污染严重的化工工艺;

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和淘汰类;

⑤本项目的污染均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符合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废气 ①严格控制入区工业项目类别,拒绝能耗大、废气排放多、规模小的项目入区;

②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减少燃煤给大气带来的污染,通过清洁能源的使用,削减SO2和烟尘排放量.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电磁线圈制造,不属于能耗大的项目;

本项目厂区内办公住宿楼均采用空调取暖,食堂采用天然气及电能提供热源,生产中采用清洁能源电提供热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采取环保型浸漆房+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废水 ①制定节水方案、节约用水、严格控制用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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