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1 |
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8 第五部分 珠海市政府采购合同
19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
3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斗门区殡仪馆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1#、3#火化炉设备维修项目(招标编号:MZCD-1403-
027、采购计划编号:P-20140313-000907)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饮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1#、3#火化炉设备维修.
二、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壹佰玖拾叁元柒角肆分($215,193.74).此为投标报价上限,报价超出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改造施工、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
四、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为两个火化炉的维修及改造.其中1#炉包括二燃室的拆除、炉膛的拆除、供氧成套系统更换、燃烧成套系统更换、炉膛耐火材料更换、电路的维护、烟道的清理、;
3#炉包括二燃室的拆除、炉膛的拆除、骨灰冷却成套系统维护、供氧成套系统更换、燃烧成套系统更换、炉膛耐火材料更换、电路的维护、烟道的清理.
五、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为国家级殡葬协会会员;
4.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必须提供火花机的质量合格证;
7.具有火化机废气检测报告.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结束后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将另行公告再延迟二天报名时间,在这二天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的企业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级殡葬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ISO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质量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火化机废气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