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9-0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净化工程过滤器、加湿桶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ZSHQ-2018W0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二一八年三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年度净化工程过滤器、加湿桶采购的要求, 对我院年度净化工程过滤器、加湿桶进行公开的招标采购.

投标单位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说明、表格、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招标方拒绝的后果. 采购编号:ZSHQ-2018W0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采购内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年度净化工程过滤器、加湿桶采购.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为10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预算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企业;

(2)2015年1月1日至今,在此期间无行贿行为的判决记录(以法院判决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和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浙大附属第四医院网站免费下载. 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5月23 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交到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快递邮寄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总务库房,开标当天投标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104室 报名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8年5月?22 日17:00之前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 红章)和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总务库房,亦可复印件传真0579-89935109报名或0579-89935109电话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在开标当天补交.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5月23 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104室 联系地址和

电话: 地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104室 联系人:邵明亮 吴巧玲 联系

电话: 0579-89935109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年度净化工程过滤器、加湿桶 地点: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 招标内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年度净化工程过滤器、加湿桶. (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三章 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中的 投标须知

4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壹年.

5 现场踏勘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安排踏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所需的费用和风险. 地点: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6招标答疑 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 5月19 号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视情况给予回复.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8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 月2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快递邮寄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总务库房,开标当天投标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104室.

12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 5月 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104室.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4 付款方式 货款按月按实结算,即按每月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按实结算.货款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支付.

15 其他 1)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标细则对评标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标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标.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采购人) 系指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4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5需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2.6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2.7 原产地 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8 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企业;

3.2 2013年1月1日至今,在此期间无行贿行为的判决记录(以法院判决为准);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政部和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3.4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4、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现场勘察 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本次招标的货物是年度净化工程过滤器、加湿桶,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所采用的原料优良、质量上乘,原材料、辅料、成品均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美观、牢固、耐用. 所供货物必须适用于各种特定的医疗环境使用的特性和使用要求.

二、供货方式和交货期: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按月按需分批次供货,要求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并且在招标人库房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有一定量备货,具体备货品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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