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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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7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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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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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40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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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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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
第六章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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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师范学院委托,拟对南阳师范学院化学与制药实验室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11.
二、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化学与制药实验室项目(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4.1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48000元;
4.2 质量要求: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3 交货期:6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4.4 采购人采购需求:离心泵性能曲线测定及孔板流量计标定实验装置、筛板精馏塔实验装置、列管换热器实验装置、恒压过滤实验装置、流化床干燥实验装置、萃取实验装置、流体阻力测定实验装置、精馏操作实训装置、综合传热实训装置、多功能萃取装置、层析及分离装置、精制提纯干燥装置等(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产品)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5.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5.3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 三表一注 ).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4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1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5 项目核心产品:多功能萃取装置;
5.6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 ,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