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1 |
5、其他: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列明22件名家雕塑的作者简介、作品名称、方案效果图等相关信息,后期实施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雕塑方案进行变更.
二、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本总体工程必须在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整体施工安装. 1.1具体工期暂定为2012年11 月30 日前完成22个雕塑的深化设计并经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确认;
1.2 2013年1月5日前完成22个雕塑的成品制作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22个雕塑的全部安装,进入试运阶段.
2、承包方式:本项目以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包料、包劳务、包机械设备、包设计、包安装、包运输、包项目施工期间保险、包装卸、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现场监督监理、包保修、包资料移交(归档)、包通过验收及整理验收资料.合同总价及各分项单价均已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成本、企业利润、税金、开办费、咨询服务费、培训辅导费、技术指导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 3.1合同签署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出具22件名家雕塑保证书,且雕塑完成深化设计,并获得成交供应商确认全部进入雕塑成品制作阶段,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请款函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70%;
3.2成交供应商组织完成22件雕塑成品制作,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安装,并提交了书面请款函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25%;
3.3一年保修期满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并提交了书面请款函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尾款;
3.4采购人将应付款项统一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联合体牵头单位);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可事先明确联合体各方款项分配办法并在与采购人签订的服务合同付款条款中列明.采购人概不参与成交供应商与联合体各方成员之间的任何款项分配事宜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成交供应商联合体各方成员均不得因自身款项分配问题对抗或推卸履行本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履行和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3.5成交供应须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的符合国家账务制度的完税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名称均须一致.
4、双方责任 4.1发包人(采购人)责任: 4.1.1发包人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4.1.2完成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 4.1.4负责完成艺术雕塑品基底座的制作,为雕塑安装作好前期准备. 4.1.5 负责提供雕塑安装前作品的存放场地及安全保护工作. 4.1.6 如由于基础质量、土地下陷,疏松等原因导致雕塑断裂,变形以及倒地,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及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4.2 承包人(成交供应商)责任: 4.2.1 本项目工程严禁分包. 4.2.
2 为发包人提供本施工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组织雕塑家对22件雕塑作品进行深化设计,对22件雕塑作品进行放大制作、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
4.2.3 提供各雕塑作品作者的艺术简历、工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