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文件 琼中环资环字〔2016〕107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关于限期办理琼中县丹村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通知 琼中县丹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建设的琼中县丹村水电站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海南省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工作方案》以及《加快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请你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备齐验收相关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逾期不按要求完成相关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 :吴婷 联系
电话:18976347757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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