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1

电话:0763-3309866-808 传真:0763-3309266 邮编:51150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龙先生 联系

电话:0763-581371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江小姐 联系

电话:0763-3309866-808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qingyuan.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3日 投标人须知 须知前附表 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是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容

一、说明 2.3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清远分公司)

电话:0763-3309866;

传真:0763-3309266.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不适用

二、招标文件 9.3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2.1.3 (境内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 14.2.2.2 (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无. 14.2.2.4 (境外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无. 14.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6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14.7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19.1 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账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账号:635367456804 银行:中国银行清远鹿鸣支行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 备注 栏写明GDCFCG-GDQY-20180004,以便查询.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0.1 投标有效期:90天. 2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五、开标与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5名单数组成,由1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27.4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1.2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七、授予合同 36.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8.1 履约保证金:无39.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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