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01 |
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制度.
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应有针对性,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技术负责人审查,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编写、审查、批准人员应当在安全技术交底文件上签字.
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文件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应包括:
1、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砼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4、钢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6、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7、砌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8、外装饰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9、室内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挖孔、起吊、护壁、余渣运输等所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防毒面具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在每班作业前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3)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小于25L/S. (4)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
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或尼龙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5)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围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6)井下作业人员与井上人员应有可靠的联络信号保持联络,若发现地下出水、流沙、塌方、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情况应暂停施工,迅速撤离井底并应及时上报,以采取措施处理解决. (7)井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8)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电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m以上. (9)井桩开挖前,应用红砖砌筑高处地面150mm的井口防护圈,以防地面水和杂物等落入孔洞. (10)孔下作业人员必须穿长筒绝缘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和保险扣. 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交底 编写人员 审查人员 批准人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月日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作业.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的原则. (3)基坑槽、管沟土方开挖过程中,依设计要求为依据或规范要求为依据,对基坑边形进行监控. (4)井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排水措施. (5)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
应随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发现有裂缝等异常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7)挖土方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未预见到的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报告上级处理. (8)水下作业,要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具. (9)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10)人工调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下方不得有人. (11)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12)基坑四周必须设1.5m高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距基坑距离不小于1m. 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交底 编写人员 审查人员 批准人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月日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 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