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1 |
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 四不放过 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 贰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 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 壹份,副本 拾柒 份,备案部门 贰份,发包人 拾份,承包人 伍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附件2: 建设工程施工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 的项目代建单位 (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与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 ),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合同名称】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