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9-05 |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唐山市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措施.
二是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预测价格总水平的变动,适时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三是研究和提出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拟定价格(收费)管理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对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实施直接管理,负责对国家和省管价格政策的落实;
对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进行间接调控.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的管理.五是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严格控制收费规模,合理确定收费水平,规范收费秩序,监督各项收费政策的落实.六是建立价格监测体系、价格信息网络,向国家和省、市政府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七是负责重要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主要农副产品的成本、收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八是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物价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
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九是在全市范围内,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类资产(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十是接受各类社会主体委托,对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及价格成本的真实性进行公正性认定,提供价格咨询服务、出具价格证明;
十一在唐山市8县6区范围内,对上述业务中有争议的所有价格鉴证结论(包括交通事故定损)进行复核裁定;
对有争议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价格评估结论实施复核和仲裁;
十二是接受交警委托,对曹妃甸工业区道路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进行价格鉴定;
十三是接受路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对唐山市区域内所有公路以及唐港、唐承、唐津、京沈等高速公路路产的损失赔偿金额进行价格评估认证;
十四是直接办理南堡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曹妃甸工业区、芦台、汉沽经济区的所有价格鉴证和交通事故定损业务;
十五是直接办理唐山市公安局曹妃甸分局及所辖派出所(下同)、开滦分局、汉沽分局、东陶分局、南堡分局、东水分局、新燕分局、高新分局、开平分局、东油分局、公交分局、唐钢分局侦办的刑事案件涉案资产价格鉴证业务.十六是承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工作.十七是承务各类价格矛盾争议调节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纳入决算的核算单位共2个. 唐山市物价局为财政拨款的副处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处、室)5个,3个非独立核算下属单位(收费监督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成本监审调查队).年末编制数61人,实有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6人. (2)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数3个.年末编制数11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人事代理12人.
二、单位绩效预算信息 2016年,物价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在省物价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学习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围绕 服务社会、关注民生、促进和谐 这条主线,以落实 四个干 机制为要求,发挥职能,为实现 实干兴唐 目标做出贡献.
(一)推动医药价格改革落实到位 按照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密切跟踪监测调查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价格调整补偿情况,进一步完善补偿方案.一是落实县级公立医院 一院一价 政策.从2014年11月30日起,我市22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按照《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要求,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并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为每家医院制定不同的补偿方案.二是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行期间,及时做好价格政策的调研和跟踪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调价方案,适时解决价格矛盾,逐步建立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积极落实国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二)继续实施资源价格改革推动节能减排 一是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利用差别电价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治理大气污染.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明显低于燃油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制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二是推进实施的 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 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在履行价格听证会等相关法定程序后,在市中心区全面落实了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改革,县城也基本实行了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印发了《唐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三)制定出台了《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通过考察调研、科学测算、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于12月7日以唐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唐政发(2016)28号,出台了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装修垃圾服务收费标准.
(四)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通过多次走访调研、科学测算、征求意见、价格听证等,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办学成本,确定了我市省级示范园最高收费标准为370元/生月.缓解了公办幼儿园只能在低水平下运转, 入公办园难 等问题.
(五)清费治乱,不断整治价格收费秩序 一是加强涉企收费源头清理.按照省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今年以来,会同市编办和市财政局,编制了《唐山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唐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唐山市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二是全力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对住建、城管、环保、质监、国土、安监、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适时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对全市范围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的价格行为开展检查,并对问题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积极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市县两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和规范了标价行为.三是积极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按照节期消费热点和规律,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景区内和景点周围停车、餐饮、住宿等相关价格行为以及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行业和区域的行业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依托12358全国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