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1 |
一、违反执业医师管理类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 非医师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轻 初次非医师行医,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主动改正的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 4万元以下罚款 (按《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修改裁量标准) 一般 违法所得数额 5000元以上的,或者第二次非医师行医的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 4万元以上 6万元以下罚款 从重 有下列情形的: 1.非医师无固定地点执业的;
2.违法所得数额2万元以上;
3.造成严重后果的;
4.第三次非医师行医的.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 6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 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 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 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从轻 有本条规定的第
(四)、
(五)、
(六)
(七)、
(八)项情形之一,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未对患者造成伤害的 警告 新增,(按《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制定裁量标准) 一般 1.有本条规定的第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