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07-01

3、报名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 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鲜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广场双羽凤凰城3幢2单元1301 十

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地址:朝天区筹笔路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

电话:0839-520551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广场双羽凤凰城3幢2单元1301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

电话:0839-32489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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