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01 |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
2、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出生. (3)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程序及内容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凡符合条件人员于2009年6月29日至30日到县社会保险中心院内(原县招待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09届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毕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按《洛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实施意见(试行)》(洛办〔2009〕6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详情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咨询
电话:66312028 嵩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0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