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1 |
1、甲方自主选择乙方参加 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本市政府补贴培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的补贴指导价为(人民币)元,补贴指导价包括培训、教材、鉴定等费用;
根据甲方身份状态可以享受的补贴比例为 ,共计(人民币)元).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预付培训费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后,根据补贴培训政策规定,培训预付款由乙方退还甲方;
若由于甲方原因不参加考核鉴定,培训预付款将不予退还.
3、甲方应积极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遵守乙方有关学习纪律的规定;
培训结束后应申报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4、乙方应严格按照该职业(工种)等级的培训计划、大纲实施培训,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培训课时;
培训结束后应组织甲方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5、甲方考核鉴定合格后,应及时持培训补贴卡到乙方划帐支付培训费.甲方足额支付培训费用后,乙方应将培训预付款退还甲方.
6、甲方考核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其参加补考,补考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理. 若甲方考核不合格后不愿参加补考或补考后仍不合格,按政府补贴培训有关规定,甲方应及时持培训帐户卡到乙方办理培训费支付手续,其中不属于政府补贴的培训费用,应由甲方自理.
7、如甲方因个人原因退出本次培训的,甲方可放弃本次政府补贴培训,已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学员本人承担.
8、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甲方联系
电话:联系地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62748577转
3101、
3102、
3103、
3104、3105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