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1 |
西起龙山路至建设中路,沿建设中路往西至平安西路路口,沿平安西路往东南方向至星光路交汇处,再往南至江北中路区域;
(2)贺州大道以东至桂粤湘大道(原工业大道),八达东路(往莲塘方向路段)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含灵凤村,不含新燕村). 中直、自治区直、市直等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八步城区的按照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入学;
户籍不在八步城区且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凭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按照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入学.烈士子女、驻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贺州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办理.
(二)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1.乡镇初中 各乡镇初中学校实行 一对一 或 一对几 对口招生乡镇区域内小学毕业生.乡镇只有一所初中的,全部接纳本乡镇内所有小学毕业生;
乡镇有两所初中的,按乡镇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 2.城区初中 实行划片招生.受市教育局委托,市直属初中招生计划及范围纳入八步城区初中统一公布(详见附件5). 贺州市实验中学:(1)灵峰南路以东至贺州大道,建设路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
(2)贺州大道以东至桂粤湘大道(原工业大道),太白路往东方向的延长线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 八步区实验初级中学:(1)灵峰南路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建设路以南至贺江边区域;
(2)江南片区. 八步区第一初级中学:(1)新兴北路延长至姑婆山大道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区域;
(2)潇贺大道(原二级路)以西区域. 八步区第三初级中学:(1)新兴北路以东至将军山,建设东路以北区域;
(2)太白路往东方向的延长线以北至将军山区域. 中直、自治区直、市直等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八步城区的按照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入学;
户籍不在八步城区且要求在城区初中就读的,凭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原则上安排在贺州市实验中学就读或按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入学.烈士子女、驻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贺州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办理.
六、招生工作安排
(一)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1.乡镇小学招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第一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当地乡镇中心学校确定并公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由当地中心学校负责.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入学按《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贺八扶领办发〔2017〕33号)办理. 2.乡镇初中学校招生.由各乡镇中心学校会同初中学校,将本乡镇各小学毕业生名单,分送到初中学校;
初中学校对区域内所有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留存回执.具体报名时间由当地乡镇中心学校确定并公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由当地中心学校负责.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入学按《八步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贺八扶领办发〔2017〕33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