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9-06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8〕第0603号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四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2429号 邮政编码530022

电话:(0771)5858819 传真:(0771)5891300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要)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8]第0603号 评估机构: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 评估目的:来宾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该矿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为来宾市国土资源局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矿区保有重晶石资源储量(122b)+(333)14.79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0.84万吨,可采储量9.76万吨.生产规模 3.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3.61年,评估计算年限为3.61年,评估动用可采储量9.76万吨,产品方案:重晶石原矿.矿产品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155.00元/吨.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465.00万元.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4.9%.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3.61年、拟动用可采储量9.76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69.37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叁仟柒佰元整,单位可采储量评估值约为7.11元/吨. 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报告使用限制等事项.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 (本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矿业权评估师(签字): 矿业权评估师(签字):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О一八年六月四日 目录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

3 2.评估委托人

3 3.矿业权申请人

3 4.评估目的

3 5.评估对象和范围

4 6.评估基准日

5 7.评估依据

5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7 9.评估实施过程

13 10.评估方法

14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15 12.评估假设

20 1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

21 14.特别事项说明

22 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23 16.评估报告日

23 第二部分:报告附表 附表一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附表二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估算表;

附表三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第三部分:报告附件 附件一 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附件二 评估委托书;

附件三 采矿许可证;

附件四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重晶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评审备案证明;

附件五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重晶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

附件六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七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八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证书;

附件九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十 评估人员自述资料.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 采矿权评估报告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8]第0603号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出让转让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的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 进行了调研、市场调查、资料收集和评定估算工作,对其在2018年5月31日的价值作出了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 座2431号;

法定代表人:丁汉龙;

探矿权探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33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667006398X. 2.评估委托人 单位名称: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3.矿业权申请人 采矿权申请人: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 4.评估目的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该矿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为来宾市国土资源局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范围 5.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采矿权. 5.2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的范围.采矿权地理位置为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矿区面积为0.873km2,开采深度自+300.00m至180.00m标高,矿区共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序号 1980西安坐标系 X Y

1 2616741.88 37373933.55

2 2616741.87 37374833.56

3 2615771.86 37374833.56

4 2615771.87 37373933.55 采矿权开采矿种:重晶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保有重晶石资源储量(122b)+(333)14.79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0.84万吨,可采储量9.76万吨.生产规模 3.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3.61年,评估计算年限为3.61年,评估动用可采储量9.76万吨. 5.3矿业权历史沿革 本采矿权属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发证的小型非金属矿山,最近一次采矿权延续为2013年1月18日,采矿许可证号:C4513002010026120056745,采矿权人:武宣县春良屯岭矿场;

矿山名称:武宣县春良屯岭矿场;

企业类型:私营合伙企业;

开采矿种:重晶石;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3万吨/年;

有效期限:伍年 自2013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18日.2017年7月12日变更采矿权人名称.采矿许可证副本内容如下: 采矿许可证证号:C4513002010026120056745,采矿权人: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广西武宣屯岭矿业有限公司屯岭矿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重晶石;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3万吨/年;

有效期限:柒月 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2月12日. 现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 5.4矿业权评估史 评估委托人未提供既往采矿权评估资料. 5.5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 委托人和采矿权申请人未提供原采矿权价款处置资料. 6.评估基准日 根据委托人委托,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5月31日. 本次评估报告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经济行为、权属、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7.l 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

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6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

《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 -2008)》;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

《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700-2010)》;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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