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1 |
91 9.4.配套政策四 汕头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意见(试行)
92 9.5.配套政策五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94 9.6.配套政策六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实施意见(试行)
97 9.7.配套政策七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减免实施意见(试行)
98 9.8.配套政策八 汕头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98 9.9.配套政策九 汕头优秀人才奖励评审实施意见(试行)
98 9.10.配套政策十 汕头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实施意见(试行)
99 10.汕头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实施意见
104 11.金平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实施意见
104 12.金平区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
105 【第十部分 园区建设】
107 1.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07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09 3.关于印发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110 4.广东省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11 【第一部分 科技创新】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一、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咨询:区科技局计划管理股
电话:88303879) 2.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国科发高〔2010〕680号)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申请认定国家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
(二)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