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01
2019年宜昌市(城区)社会考生 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8】2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城区)社会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所有在我市(城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且身体健康.

此外,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我市城区户籍往届生(包括外省学籍应届生).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我市城区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在宜昌市教育招考办申请报名;

宜昌市县市区户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1.普通高级中等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外省户籍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宜昌市教育招考办申请报名. 1.具有我市城区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我省完成三年的学习;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市城区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长期在我市居住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我市申请报名,报名条件同我省户籍考生;

也可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但二者只能选其一.

(四)外国侨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市城区定居的外国侨民(以下简称"外国侨民"), 可在宜昌市教育招考办申请报名,其报名条件同我市城区户籍考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3――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宜昌市教育局2005室.市内可乘11路、18路、24路、91路公汽直达.

四、报名材料及收费标准

(一)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个人档案;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我省户籍,外省学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有关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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