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1 |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在线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英文字母须大写),初始密码为123456.线上学习平台开放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10月31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 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研修内容主要包含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等,重点突出实操性和实效性.各高校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同时,鼓励各高校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手段,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人员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校本研修期间,各高校还应根据岗培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撰写要求另行通知),指导学员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课程论文. 校本研修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并将培训方案报省高师中心.
四、考核、结业与发证 1.考核.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 岗前培训系统 )提交,并由高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提交.各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各承训点须于2019年11月1-8日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各高校须于2019年11月1-8日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2.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