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01 |
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服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在招聘考核各环节中,本人保证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真实、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招聘期间联系畅通.
三、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等.
五、我保证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决不干扰正常招考工作. 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日期:2014年月日注1:本承诺书须经本人亲笔签署,必须正楷,不能用草写、艺术体、英文等非正规签名.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文档,发送到报名邮箱. 注2:附后:《对报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措施》. 对报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措施 1. 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无法参加面试、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聘用等的相关后果. 2. 对个人信息和应聘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
在招聘考核各环节中,如有串通、贿赂、舞弊,以及干扰破坏招考工作的其它不正当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考核、录取资格,并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原单位(学校)予以开除处分或纪律处分,并通报相关单位、人才市场和招聘机构. (2)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 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第2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 4. 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或告知的相关规定要求,考生须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