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1 |
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农产品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秦汉新城新鸿都超市销售的标示大石桥百粮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粮大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1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新城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企业依法处理,并依法按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