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1

(三)政策性加分

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 计划以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时,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2009年6 月29日-7月3 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交至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中加1分.

五、成绩公布 ??? 考生的成绩将于2009年 7月 24日在凉山州人事局、凉山州卫生局政务公开栏、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要求.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面试后,由州卫生局和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面试成绩分高的考生为考核对象).凡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用人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局审核并报凉山州人事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人事人才网、州人事局、州卫生局政务公开栏(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上编制、调动、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 经公示无异议者,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一、咨询、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西昌海滨中路古柏路1号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乘

14、22路公交车月色风情小镇站下车).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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