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1 |
18 廉租房申请人信息核实证明 核验申请人收入、住房情况、家庭成员户籍 无 核验申请人收入、住房情况、家庭成员户籍 国土房管部门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19 公租房申请人就业和收入证明 核验申请人就业和收入等情况 无 核验申请人就业和收入等情况 国土房管部门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0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信息证明 核验申请人住房等基本信息 无 核验申请人住房等基本信息 国土房管部门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1 住房补贴申请人信息证明 核验申请人住房补贴领取情况等基本信息 无 核验申请人住房补贴领取情况等基本信息 国土房管部门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2 其他需要村(社区)办理的涉证事项 不再设立兜底条款 无 不再设立兜底条款 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3 贫困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困难家庭证明) 申请补助、减免、救助等 无 申请补助、减免、救助等 教育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4 无房证明 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申请廉租房、申请救助等 无 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申请廉租房、申请救助等 国土房管部门、税务部门、民政部门等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5 收入证明(低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证明) 申请廉租房、救助等 无 申请廉租房、救助等 国土房管部门、民政部门等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6 房屋产权证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变更登记、产权交易等 无 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变更登记、产权交易等 国土房管部门等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7 门牌证明(门牌号变更证明) 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和不动产坐落发生变更;
办理户口地址更正等 无 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和不动产坐落发生变更;
办理户口地址更正等 国土房管部门、公安部门等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8 社区服刑人员劳动证明 证明参加社区劳动、办理记功减刑 无 证明参加社区劳动、办理记功减刑 司法行政部门等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
29 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其他近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迁移户籍、财产继承;
领取救济金等 无 办理迁移户籍、财产继承;
领取救济金等 人力社保部门、公安部门等 村(社区) 无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56号)中已明确要求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