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1 |
二、选房地点:江东"大华公寓"1号楼门面内.
三、选房对象:涪陵区渝利铁路韩家村公路改道项目征地拆迁住房统建优惠购房安置人员.
四、选房顺序:严格按照签订拆迁协议的先后顺序和《选房公示表》公示的序号选房.
五、其他事项
(一)选房户主必须持有证件:《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协议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书面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二)选房户主必须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江北管理所进行户型确认和新增安置人口登记,逾期不进行确认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利.
(五)未尽事宜详见张贴于选房地点的《涪陵区渝利铁路韩家村公路改道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选房方案》.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