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1 |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评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其中:涪陵区畜牧技术推广站1名,草业、草业科学、畜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
涪陵区兽药饲料管理所1名,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兽医、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专业(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相同. 6.身体健康.
(二)其它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涪陵区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畜牧兽医局组织人事科(涪陵区黎明北路26号,下同).联系人:潘登福,023-85688573,13896557626.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持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畜牧兽医局四楼会议室. 3.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方试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2.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招聘单位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