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2 |
(五)进修学习、对口支援、论文、科研、病历、专题报告、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等按相关规定执行(附件7).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二)单位审核并公示.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的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及 基层单位意见 栏内签署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报送申报材料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在《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以下简称《综合(公示)信息表》,附件2)的 任现职以来是否有医疗差错事故、收受红包或受行政处分 、 公示结果 、 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栏内签署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审核申报人的推荐材料,在《评审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同时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在权限范围内的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 申报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制,经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逐级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卫生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四)同行专家评议. 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凡申报卫生正高级、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五)评审结论公示. 评审结论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scwst.gov.cn)和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者,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通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从2018年起,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纳入2018年对口支援 传帮带 工程管理的人员暂不提供对口支援和2018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一)网上填报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对口支援证明、进修结业证、继续教育证明、病历、专题报告、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并且本人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1.申报人员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