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文件 江南办〔2018〕73号 关于江南街道部门职能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办(所)、各社区、有关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同意,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把我街道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承担农业、林业、水产、水务、农机及"三防"、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掌握汇报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职能调整到水利所.
江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江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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