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2 |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本次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为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事务局,投标人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并提供最佳的服务.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负责江门市江海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整体运营,实现江海区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研究、社会组织评估示范、社会组织交流展示、公益项目培育支持等服务功能,促进社会资源优化整合,优化社会服务设置和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服务水平.
3、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服务费用分三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签订服务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二、主要服务需求
1、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各类型的社会组织,特别慈善类、公益类的社会组织,重点吸纳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进驻.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免费提供孵化服务,2014年进驻并孵化出壳的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对入驻基地接受孵化的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其发展,争取新成立的社会组织1-2年内就能孵化出壳,并单独开展业务,出壳后2年内成活率要达到80%以上.
2、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政府做好社工队伍发展的顶层设计,协助政府制定一系列促进社工队伍发展的政策制度,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协助做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分批次分层次开展普及社工知识的培训,鼓励社会事务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社区干部、义工骨干等相关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壮大社工人才队伍.
3、建立社会组织自律监管机制.协助政府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大机制,推行社会组织监事监督制度,扩大社会监督渠道,提高运作透明度.指导社会组织建立监事专责监督、会员自主监督、社会公开监督相结合的自律监督制度建设.
4、协助政府制定一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评估评分细则.推行第三方评估,协助开展评估工作,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有序的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的评估监管体制. 注: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年,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江门市江海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 采购人已获得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合格的投标人 采购人 是指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事务局. 集中采购机构 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 是指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合格的服务 服务 是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江门市江海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 投标费用的承担 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招标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