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2 |
根据《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旅游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磐财绩〔2017〕3号)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委托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磐财绩〔2013〕7号),金华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磐安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17年5月18日至7月10日对 磐安县2015―2016年旅游发展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评价依据 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休闲养生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磐政【2015】94号)和磐安县财政局、磐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兑现2015年度旅游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磐财建【2016】17号)、《关于兑现2015年度旅游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磐财建【2016】22号)、《关于兑现2016年度旅游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磐财建【2017】13号)、《关于兑现2016年度第二批旅游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磐财建【2017】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的主要方法是抽查、实地查看、面上评价等,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休闲养生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结合相关资金下拨文件,把旅游发展资金支出分成三大部分计23分项,进行了计算汇总,并经县财政和旅游局相关科室进行了确认.对规划和建设资金奖补采取了抽查的方式,根据各实施单位的奖补申报资料,实地抽查了重点评价单位的财务资料,从票据开具、入账、付款等方面进行核对、记录、签证审定其原始凭证发生额的正确性、附件的完整性、票据的合法性等,对于项目规划的支出在实施以上程序的同时,实地察看了项目执行情况,对于建设项目主要抽查是否在建情况;
对于已建项目,从旅游收入、交纳税收、安置就业等方面也作了相应评价.对于其他项目根据旅游局、各相关企业提供的资料采用了面上评价的方法..
三、评价情况
(一)旅游发展资金支出基本情况 2015-2016年旅游发展资金支出预算为10000万元,实际支出9089.7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0.9%,其中2015年度实际支出3151.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3.04%,2016年度实际支出5937.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76%.根据磐政〔2015〕94号规定,旅游发展资金支出分为涉企(乡镇村)奖补、国有景区建设和宣传营销三大类,其中奖补类资金支出预算为4000万元,实际支出为4749.62万元,占二年旅游发展资金总支出的52.25%,完成预算的118.74%;
建设资金支出预算4000万元,实际支出3585.1万元,占二年旅游发展资金总支出的39.44%,完成预算的89.63%;
旅游营销及相关费用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实际支出755.02万元,占二年旅游发展资金总支出的8.31%,完成预算的37.75%.(详见下表) 2015-2016年旅游专项资金支出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奖励项目 2015年度补助金额 2016年度补助金额 合计 占比(%) 一 资金奖补 1801.10 2948.52 4749.62 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