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2

八、录取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复试工作完成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二)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与考生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或与考生存在利害关系的)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申诉

电话:0595-22918022 违规举报

电话:0595-22919635

十、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待定,将另行通知)

(一)报到时间:2018年3月29日8:30―9:30 报到地点:音乐与舞蹈学院(艺术大楼E209室) 体检时间:2018年3月29日10:00-12:00 复试时间:2018年3月30日8:30开始 复试地点:音乐、舞蹈领域在音乐与舞蹈学院三楼音乐厅;

美术领域(书法)在音乐与舞蹈学院C205.

(二)咨询

电话: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37900(吴老师) 文学与传播学院:0595-

22918736、22960300(陈老师、王老师) 研究生处:0595-22918022(庄老师)

(三)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政编码:362000

(四)泉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ztc.edu.cn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qztc.yjszsw-edu.com 十

一、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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