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 合肥海关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雷忠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畅通进口渠道,降低企业成本"的建议收悉.

合肥海关高度重视,委派总关法规处会同宣城海关进行答复的办理工作.日前,我们走访您,面对面听取意见诉求;

查阅相关材料,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对;

查看原料储存、加注、成品等生产过程以及实验室工作,关注再生塑料粒子的实际使用情况;

通过广德县政府领导了解企业的情况;

与芜湖海关一同查摆问题、分析情况.在此期间,就初步掌握的问题与有关业务专家交流,了解现场快速筛查和实验室的检测.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关于"查验批次太频繁、费用高、时间长","货物堆积码头一个月以上"的情况客观存在.经调研分析,其中既有再生塑料粒子属性敏感的问题,也有关检业务融合后标准和程序更新没有跟上的问题.目前,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了新的依据.近日海关总署下发文件,对再生塑料粒子固体废物属性现场快速筛查检验的项目及要求、判定的程序等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合肥海关将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加强和完善口岸快速筛查,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进一步规范查验方式,确保合格产品能够便利通关,以精准监管为企业减负增效.具体情况宣城海关将进行宣传,以尊重贵司作为关联企业的知情权.

二、我们注意到贵司从泰国进口的乙烯聚合物再生颗粒,实验室判断为均一性较好,有害物质无异常.希望贵司继续注重合格供应商选择,保证进口产品的质量安全.鉴于贵司今后进口量会逐步增加,建议适时申请海关AEO认证,以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三、2017年原国家环保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联合制发《关于推荐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的通知》推荐全国20家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合肥海关、原安徽检验检疫局、原安徽省环保厅予以转发,目前仍可采信.为节省鉴定检验时间和成本,贵司可以自主选择,合肥海关将此作为合格判定的参考依据. 感谢对合肥海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合肥海关法规处 张新 联系

电话:0551-63549638,18919666286. 合肥海关 2019年4月4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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