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2 |
一、认真组织开展《节约能源法》和《方案》的宣传学习活动. 把宣贯《节约能源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和《方案》实施结合起来, 组织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宣传国家节约能源政策、国家节能要求以及质监部门在节约能源中的职责和任务等有关计量知识, 以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为《方案》的顺利贯彻执行打好基础.
二、组织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现场检查考核和建档工作.今年年底前要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的现场检查考核工作,并建立用能单位档案.通过检查考核促进企业能源计量工作 达到3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进出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重点耗能企业所属的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
三、加强执法检查促进能源计量工作有效实施.对列入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目录的9类产品,开展能效标识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提高能源效率标识的标注质量.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现场检查考核存在的问题,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以及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根据《计量法》和《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积极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增效企业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成立节能降耗服务队,深入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节能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余热余压利用、电机变频节能改造、锅炉节能改造和能源系统优化等节能服务,确保节能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把能源计量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亮点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在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局进行汇报.各单位要于2008年10月8日前将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增效实现情况及2008年能源计量工作、节能降耗企业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局计量科. 附件:1. 佛山市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实施方案;
2. 佛山市年耗标煤万吨以上企业名单.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能源 计量 实施方案 通知 广东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