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19 履约保证 不采用.
20 主要材料
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中标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及招标人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
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支付程序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75%);
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对全部工程项目结算(决算)审定,且甲方完成支付款程序后,支付至结算(决算)审定值的百分之九十(90%)[含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