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2 |
(四)酸雨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区16个城市31个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监测. 2.监测指标 降水量、降水pH、电导率、SO42-、NO3-、F-、Cl-、NH4+、Ca2+、Mg2+、Na+、K+,共12个监测指标,均为必测指标. 同时记录必要的气象资料. 3.监测频次 逢雨(降水)必测. 4.采样时间 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采集降水样品同时记录同期气象资料. 5.数据上报 每月5日前,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通过 新疆环境监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 中 降水监测管理 模块报送自治区总站.如果当月降水量达不到监测要求,需说明. 6.工作要求 按照《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 165-2004)执行. 7.质量保证 按照《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 165-2004)和《关于酸雨普查工作结束后全国酸雨监测工作安排的通知》(总站气字〔2005〕169号)开展相关监测. 8.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总站要求,自治区总站需要按时将酸雨月报和季报上报国家总站.各站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时间上报酸雨监测数据,无降水或降水量过小无法监测时,应向自治区总站说明.各站要重视降水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当地气象部门核对降水量数据后再上报.
(五)降尘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区共布设大气降尘监测点位188个,其中保留监测点位65个,调整监测点位47个,新增设监测点位76个,点位覆盖全区96个区、县、市. 2.监测指标 大气降尘量、降尘样本. 降尘是指粒径大于10μm的粒状污染物.降尘量为单位面积上单位时间内从大气中沉降的颗粒物的质量.其计量单位为每月每平方公里面积上沉降的颗粒物的吨数(即t/km2・30d). 降尘样本记载了当地大气沉降中的环境信息,可进一步开展降尘理化性质分析,需按月收集,编号保存. 3.监测频次 每月一次. 4.工作要求 降尘量的监测过程分采样、试样处理及称量. (1)采样.采样时间为一个月,采样方法有干法和湿法. (2)试样处理.采样用具为高30cm,内径15cm的筒形集尘缸.集尘缸应每月取回或更换一次,每次采样时间为30d±2d.在实际监测中,可根据监测要求和降尘测定流程图,分段或全部处理所采集到的试样,以取得总降尘量或某些其他部分的降尘量. (3)称量.一般情况下,只要求测定出总降尘量,即流程图中水溶性降尘与非水溶性降尘之和.若采样时加过硫酸铜,应扣除硫酸铜的质量.测定结果用t/(km2?月)表示. 5.数据报送 每月5日前将上月降尘监测数据录入到 新疆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中. 6.质量保证 依据《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GB/T15265-94)进行降尘监测. 7.注意事项 降尘样本需编号保存,并每半年将降尘样本送到自治区总站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六)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区12个城市57个监测点. 2.监测指标 硫酸盐化速率. 3.监测时间 每月监测. 4.工作要求 硫酸盐化速率一般用碱片法或二氧化铅法测定,单位为mg.SO3/(100cm2.PbO2.d)或mg.SO3/(100cm2.碱片.d). 5.数据报送 每月5日前将上月硫酸盐化速率监测数据录入到 新疆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中. 6.质量保证 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开展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1.工作范围 新疆行政辖区.乌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应率先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2.预报内容 开展辖区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预报内容包括AQI范围(跨度30)、空气质量级别范围及首要污染物. 3.预报时间 各城市每日17:00前,完成辖区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将预报结果上报当地环保局和自治区总站(